提要:新医改方案首次明确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必须由政府向城乡居民提供的“公共产品”,这是个原则性进步,表明政府已认识到前后历时近10年的、以“泛市场化”为取向的“旧医改”之“恶”。

新医改方案昨晚全文公布。这项集政府、民间、社会各界意见与智慧,经不同利益主体反复博弈最终达成一致、并以“意见”冠名的方案,分六大章二十四节,全文有13000余字,多数内容非专业人士难解其详。就普通百姓的计较,希望通过实施新医改,致使看病难、看病贵、不敢看病之“看病三难”能否有一个明显改观。简言之,通过实施新医改方案,中国社会能否实现基本的、起初保障水平不高但能逐年有所提高的、覆盖全民的“病有所防”和“病有所医”。

眼下论及新医改方案好在哪里、不足又在哪里,既不客观且为时过早。粗读新医改方案(以下简称“正版”),并对照去年10月份公布的“新医改方案全民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版”),我们还是欣喜地发现二者在新医改的原则表述、目标定位、对政府责任的刚性约束等主要方面,均有显著进步。我们认为这就是发扬民主、吸纳“大民意”之良性结果。这种发扬民主的方式,应当成为今后政府在制定一切公共政策时必须普遍遵循的一个基本前提和基本路径依赖。

“草版”把新医改的基本原则框定为:“……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

“正版”则把基本原则锁定于“……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方案设计……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两相对照,“正版”对新医改基本原则的阐述,其刚性明显增强,尤其是“正版”首次明确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必须由政府向城乡居民提供的“公共产品”,而“草版”则“疏漏”了上述事关新医改 “核心价值”之核心表述。这是个原则性进步,表明政府已认识到前后历时近10年的、以“泛市场化”为取向的“旧医改”之“恶”。当然,“正版”相较于“草版”,吸纳民意之重新改动、征补之处并非只局限于此,但相对于以上所及的“关键改进”,其他改进对于普通民众或可“忽略不计”。

通常,所谓“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必须涵盖三大基本内容:其一、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不分男女老幼、不分贫富、不分是否有工作单位,不分工作单位的所有制性质,人人有权享有基本的“病有所医”;其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重解决涵盖全体城乡民众的“病有所防”的问题;其三、基本健康保障体系,着重护佑涵盖全体城乡民众的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及食品和环境卫生安全。显而易见,以上三大块“基本内容” ,均不可能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和获取,只能由政府将其作为“公共产品”面向全体城乡民众以社会普遍福利方式(包括物质和精神形态)——让全体人民共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之成果来实现和获取。由此所见,“正版”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根本内核锁定于“公共产品”,不只是政府认知层面的重大进步,更系政府对自身职能定位的一次意义重大的校偏。有了这个根本的认知前提,政府才有可能逐年增加对新医改的财政投入……

坦率而言,新医改能否迈好第一步,政府增加投入首先用于“全覆盖低标准”之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构建最为关键。昨日公布的新医改方案已在上月21日经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得益于新医改已把“公共产品”作为政府责任,所以才有今年至2011年年底前,中央财政投入于新医改的预算8500亿元,才有今年人均80元的专项补助用于城乡民众建立个人医保账户……

新医改启程至2011年的近期目标是较为清晰的,近期目标的实现,少不得舆论的支持,也少不得舆论的敦促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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