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真不应成为流量“猎物”
2025-05-14 10:12:51? ?来源: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今年以来,网信部门持续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揭露短视频平台中大量违规账号以未成年人形象为噱头牟利的现象,累计处置违规账号1.1万余个。其中“网红儿童”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普及,“晒娃”成为一种常见现象。家长在社交账号上分享孩子日常、记录生活,本是温馨举动。然而有些人却从中嗅到特殊商机,让这一行为逐渐变味。在流量至上、利益诱惑面前,一些网红公司联合家长,通过脚本化拍摄、过度植入广告,让未成年人做着与年龄不符的动作,拍摄恶搞、卖惨等剧情,来博取关注、从中牟利,严重污染了网络生态。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他们处于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塑造期,心智尚不成熟,对不良信息缺乏辨别能力,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被过早暴露在公众视野下的孩子,容易被网络压力甚至网络暴力透支精力体力,变得思维功利化、心态浮躁化,影响身心健康发展。同时,在互联网的另一端,喜欢上网冲浪的未成年人,可能在观看恶搞儿童、歪曲导向、虚假摆拍的视频后,将其视为潮流和时尚,形成错误的价值观,盲目模仿不良言行,带来负面影响。 不让童真童趣成为流量“猎物”,需要有“风物长宜放眼量”的眼光,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努力和守护。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持续开展网络整治,对借“网红儿童”牟利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网络平台应加强内容审核监督,完善举报渠道,切断相关流量变现通道。家长应带头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从个性和兴趣出发,尊重孩子的意愿选择,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全面发展,避免其成为流量经济的牺牲品。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让孩子脱离镜头的“绑架”,拥有阳光、快乐、纯真的童年。 |
相关阅读: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jjjtsb.com 篮球比分直播: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jjjtsb.com 篮球比分直播: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