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城市,发展为城市服务的各类物业经济是草桥村经济发展的另一个特点。为了满足城市居民对住房装修、居室美化、汽车维修等生活服务业的巨大需求,草桥村充分利用自身优越的区域位置和便利的交通条件,在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发展集聚房地产、物业管理、大型市场群等物业经济。他们通过招商引资、物业出租、合作经营、自办市场等多种形式,先后开发建设了玉泉营家具建材市场、易初莲花综合超市、新时特购物广场、汇丰汽配市场、居然之家、东方家园等大中型商业项目,形成了以家具、建材、汽配、生活超市和餐饮服务等行业为主的玉泉营商业圈。利用集体土地发展为城市服务的各类产业,不仅使草桥村能够获得每年2000多万元的土地租金收益,也促进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实现了产业形态城市化,并逐步融入到城市经济中。目前,草桥村拥有花木集团、开发集团、市场开发管理集团,下属集体企业20余家,自有各类物业面积50多万平方米,管理住宅物业90万平方米,不仅保障了全村1600多名劳动力的充分就业,还为社会提供了3000多名就业岗位。2008年,草桥村实现经济总收入近13亿元,纯收入3亿多元,上缴国家税金5000多万元,集体固定资产超过17亿元,居民人均收入3万多元。蓬勃发展的产业,为草桥村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继续保持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三)促进农民向市民转变
草桥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不仅是经济发展和社区环境的改善,而且通过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转居转非、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措施,加快农民向市民的转变。
解决好农村集体资产处置问题,是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实现农民向市民转变的重要前提。草桥村按照“资产变股权、村民当股东”的原则,从1999年开始进行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明晰产权、量化股权”,将评估后的集体净资产的40%留做集体股,其收益用于发展生产和支付村庄公益事业及村民福利,60%的资产以基本股和劳动贡献股的形式量化到每一个村民(包括已经转居的原村民),并在此基础上成立有股东3015人的社区股份合作企业——草桥实业总公司。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把村集体资产的所有人落到实处,既维护了集体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整合资源,加快经济发展;也充分保障了村民对集体资产所有人的权益。改制以来,草桥村股金分红逐年递增,2008年每股分红达到90元,全村居民获得股金分配1000余万元,实现了农民带着资产进城,解除了农民对城市化的后顾之忧。
在集体转制的同时,草桥村按照“转居不转工,离土不离乡,就地安置就业”的政策,完成了农民转居转非工作。目前,草桥村35岁以下的村民全部实行了征地转居。转居人员除少数自己外出择业外,大多在本村各集体企业就地就业,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及子女升学等方面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政策,实现了农民向产业工人的转变。一部分老人仍保留农民身份,其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由村集体承担。目前,草桥村近千名退休老人月平均退休金达到1500多元,最高可达5000元。65岁以上老人住院医疗、村民大病医疗实行免费,学龄儿童实行免费教育,75岁以上老人享受长寿奖励。村里还建设了两所幼儿园、一所小学、一所中学,并投资近千万元建成了面积6000平方米、北京市最大的村级文化中心,提高村民科学文化素质,丰富村民业余文化生活。2008年草桥村各种公共福利支出超过3000万元,基本实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其居”,加快了农民向市民的转变。
二、几点经验和启示
草桥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改革实践,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城市化过程中“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的两大难题,实现了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的转变、农民向市民的转变。他们的做法为加快城乡接合部地区改革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提供了成功的经验和有益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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